門的主要作用是交通聯系,有時也起通風、采光等作用。在平面設計中主要 應解決以下問題: (1) 門的數量。根據聯系和使用要求、使用人數及人流活動特點等因素確 定,同時,還應符合防火要求。如《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規 定:公共建筑和通廊式非住宅類居住建筑中各房間疏散門的數量應經計算確定, 且不應少于2個,該房間相鄰2個疏散門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 5.0m。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設置1個:①房間位于2個安全出口之間, 且建筑面積小于等于120m2,疏散門的凈寬度不小于0. 9m;②除托兒所、幼兒 園、老年人建筑外,房間位于走道盡端,且由房間內任一點到疏散門的直線距離 小于等于15m、其疏散門的凈寬度不小于1.4m;③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內建 筑面積小于等于SOn?的房間。 (2) 門的位置。應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室內人流活動、交通疏散、房間的 通風和采光、家具設備布置、房間面積的有效利用等。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