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平面布置應滿足建筑的使用性質、功能、生產工藝等要求,做到合理布 局,使各部分功能分區明確,有適當的聯系與分隔,交通流線簡潔、順暢。 2) 平面布置的柱網、開間、進深等定位軸線尺寸,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建筑模數協調統一標準》(GBJ2-1986)等有關標準的規定。 3) 根據建筑使用功能和有關規定,妥善處理采光、通風、衛生、日照、防 火等問題。應使大多數房間或重要房間布置在有良好日照、采光、通風和景觀的 部位。對有私密性要求的房間,應防止視線干擾。 4) 房間平面及其組合應使結構合理、施工方便,保證項目能夠在投資計劃 所允許的經濟范圍內運作,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地震區的建筑,平面布置宜規 整,不宜錯層。 5) 結合基地環境、自然條件,使平面布置具有一定的靈活性,與周圍環境 相適應,并符合所在地規劃發展的要求。 (責任編輯:admin) |